卖瓜减字
《文言文启蒙读本》〔近现代〕
有一田父,植瓜数亩,遇丰年,担而售之。于板书曰:此瓜出售。一秀才过,曰:“‘此’字重复,宜去,但留‘瓜出售’即可。”田父然之。既而,又一秀才见之,曰:“众皆见尔瓜,‘瓜’字可去。”田父即去“瓜”字。俄顷,又一秀才来,曰:“瓜置于市,非售而何?‘售’字赘也。”田父愕然。适旁有一老父,曰:“直非书不可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一个种田人,种了好几亩瓜,正好丰收,就挑着瓜出来卖。(种田人)在牌子上写:此瓜出售。一个秀才走过来,说:“‘此’字不需要写,可以去掉,只留‘瓜出售’就可以了。”种田人认为这是正确的。不久,又一个秀才看见了这块牌子,说:“大家都看得见这是瓜,‘瓜’可以去掉。”种田人立即去掉了“瓜”字。一会儿,又一个秀才走过来说:“瓜放在市场上,不是(用来)卖出是(用来)干什么的?‘售’字是多余的。”种田人感到惊讶。正好旁边的一位老人说:“价值不可以不写(必须要写)。”
注释
田父:种田人。
植:种。
丰年:丰收之年。
担:挑。
郑板桥开仓济民
《初中文言文大全》〔近现代〕
郑燮,号板桥,清乾隆元年进士,以画竹,兰为长。曾任范县令,爱民如子。室无贿赂,案无留牍。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,至有忘其为长吏者。迁潍县,值岁荒,人相食,燮开仓赈济。或阻之,燮曰:“此何时,若辗转申报,民岂得活乎?上有谴,我任之。”即发谷与民,活万余人。去任之日,父老沿途送之。